周有消息称,美国商务部将在“未来几周内”提议禁止在自动驾驶和联网汽车中使用中国软件。
美国贸易谈判办公室(USTR)和美国商务部,大体上是职责有重叠、分工有差异的两个机构。7月30日,USTR宣布,原定于8月1日开始的对中国电动车加税100%措施,推迟两周。理由是“需要更多时间协调意见”。
今年3月,根据总统行政令,商务部可以禁止任何对美国安全构成不可接受风险的ICTS(信息技术与应用)交易采取措施。那时起,商务部就成立了相应的信息和通信技术及服务办公室(OICTS),开始整活。最好的靶子自然是中国产品和服务。这意味着商务部长雷蒙多已经被授权,可以直接采取行动,但是她没有这么做。
就像很多人认为的那样,中国直接对美出口的整车数量,无论相对中国出口还是美国进口总量,都可忽略不计。如果在美国街头看到少量中国电动车,也不用惊讶,这是未经厂商授权的“平行进口”行为,其购买方来自评测机构和不差钱的发烧友。
这两件事都表明,两个商务机构走的都是“审慎流程”,恐怕不是巧合,都和表面上管辖对象“几乎不存在”形成反差。
软件限制的特殊性
美国民主党政府在与中国产业脱钩、限制后者发展的问题上,已经形成固定套路:议员发出警告,议员质询政府,国务院和盟友及行业领袖举行会议讨论“安全风险”,商务部获得授权、拟定限制或制裁措施,总统签字施行。
从去年到今年,芯片、电动汽车、钢铝,到如今的汽车软件,无不如是。
至于中国的反应,驻华盛顿大使馆往往不会立即置评,如果是类似2018年那样重大战略对抗,双方政府机构还有宣传媒体,都会跟进。现在这种情况,一般由外交部发言人以答记者问的方式表态“美国泛化国家安全”、“敦促美国采取非歧视性贸易政策”。
这套戏码,观众已经产生厌倦感。
要说这次拟议实行的软件限制,有什么不一样,还真有两个点: